学校及所属单位实施所有工程项目均在审计之列。
填写《基建、维修审计报送材料表》,报送工程结算书、(要求按现行定额出具结算书,其他形式结算不予接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变更签证单及审批表(或会议纪要)。如合同未经事前审计工程已实施,首先要履行合同审计程序,再进行结算报审。特殊情况,需填写《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审批表》,经有关校领导签字报审。
注:1.设计变更单及现场变更签证单需经甲方确认。
2.新建项目、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的项目及未列入学校计划的项目,要填写审批表或提供会议纪要。
3.按《沈阳农业大学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可不进行招标的零星维修项目,可以没有招投标文件,但工程内容必须有经甲方确认的签证单。
4.本程序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经济合同及工程结算的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