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正文

新闻动态

教育部印发《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2016年04月14日 00:00  点击:[]

教育部近日印发《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提出要对教育部管理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驻外教育机构参赞等对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根据规定,教育部管理的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秘书处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绩效情况;单位债务的举借、管理、使用、偿还和风险管控等方面。

上一条:校长助理蒋兴旺到所在支部参加纪念建党九十五周年专题组织生活会 下一条:2015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闭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