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农业大学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实施办法》(沈农大发〔2015〕23号)及审计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更加合理地分配学校资源,提高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益,更好的做好学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决算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处决定成立审计组,对学校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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