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沈农大党发〔2010〕3号)和《沈阳农业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沈农大审计〔2011〕1号),接受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成立审计组,对工程学院原院长任文涛在2006年4月至2013年12月20日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特此公告。
上一条:沈农大审通〔2016〕6号 关于对外语教学部原主任王成春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下一条:沈农大审通〔2016〕4号 关于对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原院长朴在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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