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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计

沈农大审通〔2018〕3号 关于对理学院原院长惠淑荣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2018年05月28日 00:00  点击:[]

审计处接受校党委组织部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委托,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沈农大党发〔2010〕3号)和《沈阳农业大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沈农大审计〔2011〕1号)决定成立审计组,对理学院原院长惠淑荣在2007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23日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特此公告。

审计处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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